推进国家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
2019-11-25 15:57:49来源:港口设施养护中心作者:胡玉庆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必须不断改进社会治理方式。在社会治理现代化中,治理方式创新是关键。可以说,社会治理方式现代化是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基础和灵魂。我们要与时俱进、探索创新,充分发挥政治、法治、德治、自治、智治作用,加快推进社会治理方式现代化。

       一、坚持政治领导,是我们党领导社会治理的宝贵经验,是新的伟大斗争的现实需要。要高度重视政治领导在社会治理中的决定性和基础性作用,切实把政治领导贯穿于社会治理的全过程和各个方面。党政领导干部,要推进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心灵,深入现实,切实把学习效果转化为改造主观世界和客观世界的精神动力,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政治引领群众,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机关、进企业、进校园、进农村、进社区,使之成为人民群众思想和行动的指南,引导群众坚定不移地跟党走。

       二、完善法律、严格执法、司法、守法,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我们应该善于运用法治精神审视社会治理,运用法治思想来规划社会治理,运用法治方式解决治理问题,将社会治理纳入法治轨道。

完善法律规范。加快有关法律法规的颁布,对基本法作出司法解释和指导,创新和完善有关地方法律和行政法规,为社会治理的现代化提供坚实的法律支持。

促进严格执法。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规范执法建设,限制执法自由裁量权,努力解决执法不严,不规范,不文明,不透明的问题。我们将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加大安全生产,生态环境,食品药品等重点领域的执法力度,运用法律法规保护人民生命安全。

公证司法,维护正义。要全力解决危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决不让老百姓无法打官司,决不允许滥用职权侵犯群众的合法权益,决不允许执法部门违反法律,造成不公正和错误的案件。优化司法权配置,完善侦查,起诉,审判,执行权力之间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体制和机制,确保司法公正,效率和权威。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完善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使司法腐败无处可藏。

推动全民守法。要提高领导干部遵守法律的能力,带头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提高其干部法律思维和法治的能力。我们将促进法治社会的建设,并引导所有人成为法治的忠实拥护者和坚定的捍卫者。

       三、充分调动社会主体参与社会治理现代化的积极性。完善自治制度。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下的基层自治机制,在城乡社区基层公共事务中实行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努力推进基层民主制度化、标准化和程序化。建强自治组织。建立以基层党组织、村自治组织和村监督组织、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合作组织为纽带,其他经济社会组织为主体的村级组织体系。构建以基层党组织为主导、基层政府为主导的社区治理体系,加强社区社区治理体系建设,推进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三社联动”,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创新的自治活动。以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民委员会等为依托,鼓励各类村民讨论事情等事项,有效沟通,平衡群众利益各方,解决矛盾和纠纷。激发自主活力。清理整顿村(社区),组织多承担行政问题,建立激励约束机制,促进市场主体履行社会责任的激励约束机制。

       四、要智能化妥善处理社会矛盾。现阶段我国处于社会矛盾凸显期,社会矛盾错综复杂,最主要的就是社会利益矛盾错综复杂。因此,维护社会和谐稳定,重在妥善处理社会矛盾。因此要推进社会治理体系结构、运行机制、工作流程的智能化再造。推进“防范风险挑战”。加强政治安全、公共安全等风险监测预警平台,实现智能防控。利用大数据,将社会状况、警情、案情等数据汇集起来,促进依靠大数据决策。特别是要充分发挥扫黑除恶智能举报平台作用,准确分析举报线索,准确跟踪办案情况,准确监控黑恶犯罪。促进执法公正,建立健全执法与司法联动平台、刑事案件智能辅助案件处理系统、智能执法司法案件处理系统、案件自动化管理和监督平台;积极推动解决人民群众的基本民生问题,不断打牢和巩固社会和谐稳定的物质基础,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的产生。实现全时服务,高效有序管理,开放式数据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