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20年度市级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的通知
2020-11-25 14:57:31

各镇党委,各街道党工委,开发区、度假区工委,区直各部门、市属以上驻牟各单位党组(党委、支部),有关企业党委:

充分展示精神文明建设的丰硕成果,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持续深化拓展,根据烟文明〔202029号文件要求,现就做好评选2020年度市级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

2020年度市级文明单位、文明社区、文明村。

二、评选范围

经市文明委公示推荐参评本年度省级文明单位、文明社区、文明村镇的,不列入本次市级先进集体申报推荐范围。

1.市级文明单位。符合市级文明单位创建标准的党政群团机关及其基层单位(含街道办事处),实行独立核算、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各种所有制形式的企业、事业单位、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新申报的市级文明单位,需连续保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两年以上方可申报。2019年度市级文明单位符合创建标准的可继续申报2020年度市级文明单位

2.市级文明社区。符合市级文明社区创建标准,经当地民政部门备案确认的社区均可参加推荐

3.市级文明村。符合市级文明村创建标准的建制村均可参加推荐新申报的市级文明村,需连续保持区级文明村荣誉称号两年以上方可申报。2019年度市级文明村符合创建标准的可继续申报2020年度市级文明村。

三、评选程序

参评集体要按照《烟台市文明单位考核标准》、《烟台市文明社区考核标准》、《烟台市文明村考核标准》进行自查,符合申报条件的,分别填写市级《文明单位申报表》、《文明社区申报表》《文明村申报表》,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向区文明委提出申请。区文明办对申报的集体进行考评审核,征求有关监督部门意见形成推荐名单,经区文明委研究同意后,在区级媒体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无异议后上报市文明委。

四、工作要求

1.坚持公平公正。推荐申报工作要坚持公平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对评选活动中隐瞒事实、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申报资格。

2.规范报送材料。按要求填写申报表纸质版一份,A4纸一页正反面打印,不得附页,内容填写完整,事迹材料要简明扼要,不超过800字。申报文明单位名称使用规范全称,与所盖公章相符。文明社区、文明村申报名称使用表彰的规范简称。如:烟台市牟平区宁海街道通海路社区、烟台市牟平区大窑街道韩家疃村申报表纸质版务于20201211日(星期)前报区文明办,逾期不报的视为自动放弃

3.按时参加考核。根据市里要求,今年所有参评的市级文明单位要在《烟台市级文明单位管理系统》上传考核材料考核成绩低于85分的单位,取消推荐资格。各参评单位要高度重视,按照《烟台市文明单位考核标准》认真准备相关材料,材料上传截止时间为20201211日,逾期不报或网络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评选资格相关表格、操作流程及考核标准等请登录牟平文明网通知公告栏下载http://www.mpwenming.cn/)。

联系电话:4269886,联系人:张小冰

                  

                     烟台市牟平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

                          20201126

1.烟台市级文明单位管理系统操作流程.doc

2.(2020版)市级表格下载.doc

3.(2020版)烟台市文明单位考核标准.doc

4.(2020版)烟台市文明社区考核标准.doc

5.(2020版)烟台市文明镇(乡)、文明村考核标准.doc

6.2019年度市级文明单位、文明村、文明社区名单.doc